Thursday, 21 May 2009

  • 關於紅

    首先說, 原來大家也是憤世嫉俗的人。看見我寫給TVB 的投訴信, 勾起了大家集體情緒, 並紛紛留言。之前特首的《代表論》, 大家還罵得熱烘烘; 我的網誌一出, 看的人少一半, 留言的人是零。到底是前者較為切身, 還是讓我說中了, 只是不甘被不該的人代表; 傳媒炒作, 面書人云亦云以後, 熱潮稍退, 大家也是各自為政好了? 是否六月四日晚上不會見到大家, 只留下一句 "在心中"?

    論"吉士", 你和我永遠也不及My Little Airport。馬首是瞻, 反應迅速, 以三分鐘之快完成Donald Tsang, Please Die, 實實在在的口誅筆伐。亦如是, 驚(警)世言論一出, 事情又鬧個熱烘烘: 繼續人云亦云, 人罵我罵; 傳媒又來個沒頭沒腦的炒作。

    我們一直也知道, 香港傳媒窩囊的地步可令每份報章雜誌娛聞也只及某些地區是非小報。想想娛樂版記者每天只懂追問你有否和緋聞女友聯絡, 會不會在演唱會求婚之類之垃圾; 無線有線等所謂大台亦甘於落伍, 攝影師跟著主持後面追個要死, 那他媽的窩囊廢只懂得問你買了什麼給樂A 兒作禮物。追來幹嗎? 你問些有質素的問題, 演員歌手自然不用避, 不用你吃塵。面對獨立歌手如阿P, 傳媒竟只能問他有否女友。阿P 在無記出賣靈魂, 未知做訪問時用不用以普通話作答。那政府為何先要市民提高藝術素質? 何不先要記者們看多點書, 增進多方面通識, 免得再一次被阿爺罵"太天真太傻"?

    最錐心的問題, 是那些記者永遠只問你是否想紅, 會否想紅。這弄得家人也常叫自己不要曲高和寡, 要上一下電視, 寫一下中文歌, 要不然只為興趣也枉然。家人不明白沒辦法, 無線這些爛電視上了一次, 以後怕怕。不是為了朋友, 那次也不上去。況且, 我不想紅。我沒興趣在這鬼地方紅。紅, 不是因為你唱歌悅耳, 曲風為當代搖滾樂龍頭阿大; 其實, 張如城大抵十分明白, 我"成名"了, 不是因為我為奧運寫一首歌用了三年的努力, 加一個萬馬奔騰的MV; 也不是我台風帥, 我本身也不帥。我只要越"騎呢", 唱得越難聽, 我就越紅。香港這個社會是扭曲的, 人在江湖, 個個也想你死。死就有話題, 如才子試答通識會考卷一樣, 高分就沒新聞了; 不合格, 大家嘩然, 才有話題。

    當然, 吃得鹹魚捱得渴, 成為紅人的結局, 只是一宗又一宗緋聞, 一次又一次的訛傳, 為銷量背信棄義。新聞系學過的新聞操守忘得一乾二淨: 答應過我不要公開身份, 轉眼雜誌賣了, 自己老闆也知道了。這跟忘了跟不願公開身份的受訪者打馬賽克一樣, 冒失, 無知亦不負責任。

    所以, 你們跑新聞的, 理解一下為什麼你們那些所謂明星常避開你們了。

    應該這幾天, 又是看見大家一股腦兒的聲討那雜誌。不過, 很快又會沒了那件事了。

    紅什麼? 熱潮過後, 很快又會沒了那件事了。因為你和我也只是一眾憤世嫉俗的人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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